聚光科技控股股東信披不及時被警示
據浙江證監局網站9月1日消息,浙江證監局近日對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王健、姚納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來源:浙江證監局網站
浙江證監局表示,2025年5月16日,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聚光科技)控股股東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動人王健、姚納新持股比例由25.74%減少至24.95%,觸及5%整數倍,未及時披露《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遲至6月10日才披露。同時,聚光科技于2024年8月26日披露《關于公司控股股東被司法拍賣股份過戶完成暨累計凍結股份比例下降的公告》,于2024年10月31日、2025年5月19日分別披露《關于公司控股股東股份變動比例超過1%的公告》,前述披露中,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持股比例未將姚納新所持股份合并計算,信息披露不準確。上述行為違反《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27號)第十三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的規定。
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27號)第七十五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王健、姚納新分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資料顯示,聚光科技成立于2002年,總部位于杭州。公司業務涵蓋智慧環境、智慧工業、智慧實驗室、生命科學與診斷等領域,為環境、氣象、水利水務、應急安全、冶金、石化、化工、水泥、半導體、材料、能源、地礦、食藥、疾控、生命科學等眾多行業客戶提供分析儀器、試劑耗材、信息化軟件、運維服務、檢測服務、咨詢服務等創新產品組合與解決方案。
業績方面,聚光科技2025年上半年實現營收12.95億元,同比下降8.23%;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5050.1萬元,同比下降210.86%,上年同期為盈利4555.5萬元。
對于業績變動,聚光科技此前在業績預告中表示,報告期,在主動深化業務優化與聚焦高價值領域的轉型過程中,公司經營成果階段性承壓,營收與利潤較上年同期有所回調。此調整系公司為應對復雜環境、提升長期競爭力所作的戰略選擇,目前現金流保持穩健,核心高端業務發展勢頭良好。
9月1日,聚光科技收漲2.26%報21.25元/股,總市值9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