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跨年之際,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來勢洶洶。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面對疫情加快蔓延的嚴重形勢,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各方力量聯防聯控,八方資源緊急支援...
上海廣東等多地發布延遲企業復工通知,均在元宵節后
28日,南京市發布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延遲本市企業復工復業時間的通知,通知指出南京市域內所有企業復工復業時間不得早于2020年2月8日24時。以下為通知全文:
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延遲本市企業復工復業時間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府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更好保障全市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按照中央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有關會議精神和《江蘇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有關規定,經市政府研究決定,現將延遲本市企業復工復業緊急通知如下:
一、南京市域內所有企業復工復業時間不得早于2020年2月8日24時。
二、涉及疫情防控必需的生物醫藥、醫療器械、空氣凈化及衛生防護用品等生產單位,鋼鐵、化工等連續生產企業,以及市民生活必需的供水、供氣、供電、通訊、超市、農貿市場、農副產品供應等企業,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正常經營。
三、確需提前復工復業的企業,須向經營所在區疫情防控指揮部作出書面說明,經同意后方可復工復業;復工復業的企業,需嚴格落實防控措施,及時組織人員管控和檢疫檢測,全面開展生產、作業場地及食堂等人員集聚區域的定期消毒,嚴格落實個人防護措施。
四、各相關企業要切實落實本通知要求,強化主體責任,把各項防控和服務保障措施落實到位;要告知本企業離寧人員不得提前返回南京,必須待企業復工通知后返回南京;要強化值班值守和安全生產各項責任制落實,確保企業安全。同時,依法保障員工合法權益。
五、各區政府、市各有關部門要抓好通知要求的落實和督查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流動和集中集聚,有針對性的幫助企業解決問題,確保社會平穩有序。
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1月28日
小編梳理發現,全國已有多地發布延遲企業復工相關通知,時間均在元宵節(2月8日)后。
蘇州要求,企業復工時間不得早于2月8日24時,學校開學時間不得早于2月17日24時;上海要求,企業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學校2月17日前不開學;無錫要求,企業復工復業時間不得早于2月8日24時,全市中小學、幼兒園開學時間由原定的2月10日暫延至2月17日。廣東要求,中小學2月17日前不開學,企業復工不早于2月9日24時。
1月26日,中央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舉行。會議指出,及早做好春節假期后疫情防控安排,適當延長春節假期,調整學校開學時間。
國務院辦公廳1月27日發布關于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經國務院批準,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身體健康,將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
該通知指出,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至2月2日(農歷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各地大專院校、中小學、幼兒園推遲開學,具體時間由教育部門另行通知。
蘇州:企業復工不早于2月8日24時
江蘇省蘇州市1月26日發布通告稱,本行政區域內企業復工、復業時間不得早于2月8日24時;學校開學時間不得早于2月17日24時。涉及市民生活必需的行業(如供水、供氣、供電、通訊、超市、農貿市場等)及疫情防控必需的行業除外。用人單位依法保障員工合法權益。
就此,蘇州成為全國首個公開通知延長假期時間的城市。
蘇州關于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號)指出,各地各單位最大程度動員離蘇人員不得提前返回蘇州,本地人員做到減少流動。
無錫:企業復工復業時間不得早于2月8日24時
無錫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無錫市商務局、無錫市市場監督管理局1月27日聯合發出的通告稱,各地各單位必須動員離錫人員不得提前返回無錫,必須待企業復工通知后返錫。本地人員做到減少流動。本行政區域內企業復工、復業時間不得早于2020年2月8日24時。如有特殊變化,將另行通告。
無錫市要求,供水、供氣、供電、通訊、超市、農貿市場等涉及市民生活及疫情防控必需的行業,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應當正常經營。
通告指出,如確有特殊原因需提前復工的,企業須向經營所在地市(縣)區人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復工、復業(方案另行制訂)。
此外,無錫市教育局1月26日發布公告稱,經研究決定,無錫市全市中小學、幼兒園開學時間由原定的2月10日暫延至2月17日,如有變化,另行通知。各在錫高校開學時間根據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要求執行。處在湖北等疫情重點防控地區的師生員工必須等通知返校,具體內容、時間另行通知。
上海:企業復工不早于2月9日24時
上海市人民政府1月27日發布延遲上海市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的通知,要求市區內各類企業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上海各級各類學校2月17日前不開學。
通知指出,上海市區域內各類企業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涉及保障城市運行必需(供水、供氣、供電、通訊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品生產和銷售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和供應等行業)及其它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用人單位須依法保障員工合法權益。
此外,上海各級各類學校(高校、中小學、中職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等)2月17日前不開學。此前,學校不組織學生返校、不舉行任何線下教學活動和集體活動(包括培訓機構)。具體開學時間,將視相關疫情防控情況,經科學評估后確定。一旦確定,將提前向社會公布。
廣東:中小學2月17日前不開學,企業復工不早于2月9日24時
1月28日,廣東省人民政府官方網站發布《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時間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表示,廣東省各類企業復工時間不早于2月9日24時。
《通知》表示,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防控工作部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廣東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機制的有關規定,現就廣東省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時間通知如下:
一、本行政區域內各類企業復工時間不早于2月9日24時,涉及保障城鄉運行必需(供水、供電、油氣、通訊、公共交通、環保、市政環衛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用品生產運輸和銷售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物流配送等行業)和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況急需復工的相關企業除外。用人單位應當依法保障員工合法權益。
二、本行政區域內中小學、幼兒園2月17日前不開學,大專院校、中職學校、技工院校2月24日前不開學。各地級以上市教育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大專院校、中職學校、技工院校根據疫情形勢和防控情況,科學研判后確定具體開學時間。
三、對確因工作需要于2月9日24時前返粵的人員,各地、相關部門和用人單位應加強檢疫查驗和健康防護,所在單位要及時報告相關信息;對來自或去過疫情重點地區的人員,應嚴格按照《關于印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地來粵人員健康監測管理方案(第二版)的通知》(粵衛明電〔2020〕11號)落實防控措施。
四、各類企業、學校及用人單位要落實防控主體責任,加強職工和師生健康監測,完善相應設施設備,提供衛生用品和隔離觀察場所,開展環境衛生整治和重點場所消毒,把各項防控和服務保障措施落實落細。
五、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和方案,把工作和責任落實到具體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半島新聞綜合整理,素材來源:央廣網、廣東省人民政府網站、上海市人民政府網站、南京市人民政府網站、無錫市人民政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