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時評:給直播帶貨立規矩 這部規范很及時
楊玉龍
6月17日,浙江省網商協會對外發布《直播電子商務服務規范(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服務規范》),并從直播平臺、入駐商家、主播、MCN機構和行業五個層面提出規范要求,而這也是全國首個直播電商行業規范標準。(6月17日浙江新聞)
作為全國首個直播電商行業規范標準,《服務規范》從直播電商生態圈和產業鏈的視野出發,依據直播電商的不同參與角色,分別確立了從主體資格、亮證亮照、商家和主播入駐審核、規則建立、直播監控、違規處置以及消費者權益保障等全流程的規范體系。很顯然,這有利于直播電商規范發展,
直播電商具有著廣闊的發展前景,但其中的亂象也不容小覷,而要對其治理,標準規范不容缺失。《服務規范》就對直播平臺、入駐平臺的商家、主播以及MCN機構,提出了一系列建議。盡管這些“建議”意味著并沒有強制要求,但對于相關方來說也有一定的引導性。這有利于增強行業自覺性,促進行業向好發展。
《服務規范》提及,平臺應建立健全與電子商務業務發展相匹配的資質規范、商品或者服務推廣內容規范與審查監控,加強對入駐直播的身份審核,完善消費保障與規范等制度,加強推廣內容生態治理。這些理應成為直播平臺的“標準動作”,唯有平臺嚴格把關,履行好相關法律責任,一些亂象才不會泛濫成災。同時,商家引流營利不能以侵害消費者的權益為代價,唯有在法律框架內行事,遵守直播平臺規則,尊重消費者合法權益,才有長期發展可言。《服務規范》也對主播提出了要求。不必諱言,主播已經成為頗受年輕人喜愛的職業之一,但要想從直播電商中分得一杯羹,無論自身名氣大小,均應遵守法律、恪守道德行事。更何況,主播的言行并不只代表自己,就更應按規矩行事。
據悉,該規范將于7月份正式發布,作為全國首個直播電商行業規范標準,無疑具有重要的示范意義。而只有將規定落到實處,才能真正發揮作用,才能起到規范行業發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