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時評:明星否認酒駕被“閃電打臉”,臉呢?
苑廣闊
據江蘇省無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官方微博消息,8月1日晚,無錫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濱湖大隊在濱湖區馬山古竹路進行酒駕檢查,查獲涉嫌酒駕人員劉某光(男,49歲,吉林省人)。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達到飲酒駕駛標準。目前,劉某光因飲酒后駕駛非營運機動車,被處以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罰款1000元的處罰,同時其駕駛證被記12分。(8月4日新華網)
這起酒駕案引發全國網友的極大關注,主要在于兩點:一是涉嫌酒駕者,是因為出演電視劇《鄉村愛情》系列中的“趙四”一角而爆紅的演員劉小光,也算是一個明星;二是傳言劉小光因酒駕被查獲后,有媒體向他所屬的本山集團和劉小光本人求證,都遭到了否認,而就在否認幾個小時后,無錫交警就通過官方微博發布消息,公布了劉小光因酒駕被查的事實。
一時間,輿論嘩然。用網友的話說,“打臉”的事情經常有,但這種“閃電打臉”的事情,確實比較少見。這也說明當事人空有演藝才華,但終究“德不配位”。這還不算,明明因為酒駕被查獲卻公開否認,面對全國網友公然撒謊,這說明當事人根本就沒有正確面對,沒有悔過之心。我們常說名人明星、公眾人物,更應該在遵守國家法律方面成為普通人的表率和楷模,而不是成為整個社會的反面典型。即便不慎觸犯了國家法律法規,也要積極面對,勇敢承認錯誤,而不是公然撒謊,然后被“閃電打臉”。
實際上,因為否認丑聞被打臉的,并不止劉小光一個人。前幾天,女演員牛萌萌被爆出吸毒被警方處理,其本人也是在網絡直播中公然否認,還表示如果自己吸毒,早被抓到派出所拘留了,怎么還可能直播帶貨?結果話音未落,當地警方就把其行政拘留,理由恰恰就是涉嫌吸毒。這樣的大型打臉現場,和現在劉小光酒駕事件如出一轍。
名人明星應該愛惜自己的羽毛,既然錯了,就要承認錯誤,積極改正,而不是公然撒謊。否則,都知道靠臉吃飯,可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