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時評:煙草起名“天眼”,流量不是想蹭就能蹭
2020-08-11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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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海寧
提起“天眼”,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或許就是貴州山窩里的那口“大鍋”。沒錯,歷時22年,耗盡科學家南仁東一生的心血,這才有了足以領先世界的“中國天眼”。可如今,這個世界級的IP竟然被用在了煙草上面。記者調查發現,一包叫“天眼”的香煙在貴陽市場上悄然流行。(8月10日《科技日報》)
坐落于貴州的“天眼”,是具有我國自主知識產權、世界最大單口徑、最靈敏的射電望遠鏡,是觀測宇宙的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然而這一國之重器的名字,竟然被用在煙草上面——即“天眼”已被煙草企業注冊為商標并使用,這一現象讓人情感上難接受,是否合法也有待商榷。
雖然相關煙草企業聲稱,打造“天眼”系列卷煙產品是弘揚科學家精神,但很容易讓人聯想到是蹭熱點賣卷煙產品,因為作為企業,逐利是一種本能。令人遺憾的是,本該保護這一國之重器品牌的科研機構,當初未能及時為“天眼”申請足夠的商標保護,讓煙草企業有了搶注的機會。這需要引起相關科研機構反思。
不過,即使相關煙草企業已經注冊并使用“天眼”,也不等于拿它沒有辦法。根據《商標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已經注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十條規定的,由商標局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天眼”被用在卷煙上面,似乎不符合該法律第十條規定。第十條規定中,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不得作為商標使用。那么,卷煙使用“天眼”有沒有不良影響呢?顯然,國之重器名稱不能變相成為煙草推銷員。也就是說,煙草叫“天眼”,其合法性存疑。希望有關科研機構及時依法維護國之重器的品牌和自身權益,這也是維護國家形象。
來源:大眾報業·半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