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jù)新華社蘭州2月2日電 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1日對一強奸搶劫和強迫婦女賣淫團伙一審宣判,兩名首犯被判無期徒刑。這一團伙13名主要成員在5個月時間內(nèi),挾持多名女子實施搶劫強奸強迫賣淫。2006年5月,曹榮以洗頭房為幌子,租用房屋作為強迫婦女賣淫的窩點。曹榮唆使其手下曹武等社會閑散人員,攜帶管制刀具,先后從甘肅白銀、榆中、城關(guān)、安寧等地,以誘騙、綁架為手段,將18名年輕女子挾持、搶劫、強奸,然后威逼其賣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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