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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趙勇 5月22日上午,浙江云和縣女副縣長李一波遭人劫持。5月22日晚,云和縣縣委宣傳部發(fā)布新聞通稿稱,事件發(fā)生后,麗水市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xiàn)場指揮營救,在多次勸說無效后,特警開槍擊傷劫持者 ,副縣長被成功解救……嫌犯張某曾于2010年1月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2011年7月17日刑滿釋放。(本報5月23日A26版報道) 雖然通稿并未就事件起因作出任何說明,但多名當?shù)厝罕姳硎具@場劫持案與修建公廁有關:公廁修到了疑犯的家門口。為此事,疑犯曾上訪,其間因為辱罵縣領導被拘留數(shù)日,并于日前才被放出來。回到家后,疑犯覺得自己被拘留是錯誤的,于是就發(fā)生了劫持一事。遺憾的是,對于這些關于案件起因的信息,不僅當?shù)卣峁┑耐ǜ鍥]有任何回應,就連直接面對媒體的云和縣縣委宣傳部外宣辦主任朱登峰也選擇了“不作答”。
所有關心此事的人,都想知道一個普通百姓怎么會去劫持副縣長,他究竟有什么怨氣,以至于走這種極端?而多名當?shù)厝耸俊靶薰珟l(fā)劫持”一說,更引發(fā)人們聯(lián)想——是不是修公廁侵害了嫌犯張某的權利,并且他一直申告無門,當?shù)毓俜教幹貌划敚艑е滤b而走險劫持了副縣長?但對這些最自然的疑問,當?shù)卣畢s似乎視而不見,一概不予回應。相反,通稿中卻特意強調嫌犯張某是刑滿釋放人員,這樣的反差不免讓人不安——難道當?shù)匾呀?jīng)打算把責任歸結為張某的“屢教不改”?被刻意強調為刑滿釋放人員的嫌犯張某 ,其合法權利是否能得到保障?發(fā)言的渠道是否暢通?
此事已經(jīng)成為全國矚目的公共事件,云和縣官方有義務及時回應輿論對案件起因的猜測。只有把前因后果都交代清楚了,當?shù)靥幚泶耸碌倪^程才有足夠的說服力。否則,上級機關必須及時介入,斷不能讓當?shù)毓俜阶哉f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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