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毀方式
地下深埋有危險,最佳選擇是燃放
煙花爆竹在燃放過程中會產生一些有害氣體,有些市民有疑問:采用燃放的方式進行銷毀,這不是污染環境嗎?對此,芝罘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治安管理科劉本舉科長給出了解答。劉科長表示,警方曾針對煙花爆竹的銷毀方式做過專業實驗,將煙花爆竹放在水中進行浸泡,但由于煙花爆竹的包裝紙厚且堅硬,拿出后竟然還能點著;警方將爆竹放在冰窟窿內進行過實驗,兩天后拿出來依然能點燃。
有些市民建議地下深埋或者海水浸泡處理,劉科長表示 ,由于爆竹的主要成分含有硫磺、木炭粉,有的還含有氯酸鉀,如果將爆竹投入大海 ,在海水里浸泡會污染海水,如深埋地下則會污染土地。即使經過深地掩埋 ,將來被掩埋的煙花爆竹如果“重見天日”,仍然存在發生爆炸的可能性。目前集中燃放是最佳的銷毀方式。
□警方提醒
購買煙花要仔細,燃放要選空曠地
芝罘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提醒市民,正確購買煙花爆竹要做到“三看”:首先,要看煙花爆竹銷售點有沒有《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和營業執照,不要在無證無照的小攤小販處購買,否則造成損害很難依法獲得賠償。其次,要看產品標志,產品外包裝上標注有:產品名稱 、制造商名稱及地址和“煙花爆竹”、“防火防潮”等安全用語及執行標準代號。第三,看產品外觀,合法的煙花爆竹產品外表整潔,無霉變現象和明顯變形,有完整、清晰的生產日期(或批號)和燃放說明等,而且印制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警示標志。
警方提醒市民燃放煙花爆竹時要選擇在空曠區域進行燃放,燃放前要認真檢查附近是否有易燃物和可燃物 ,清理火災隱患。
□部門行動
春節期間將嚴查危險煙花不能賣
據芝罘區安監局監察大隊一中隊中隊長衣永亮介紹,2013年芝罘區有251處經銷單位向芝罘區安監局提出銷售煙花爆竹的申請,芝罘區安監局確定其中246家可以進行煙花爆竹銷售。
據衣永亮介紹,從事煙花爆竹的運輸,承運人須有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資質證明;駕駛員、押運員有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資格證明;托運人有從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的資質證明。如運輸煙花爆竹的人員無專業資質,煙花爆竹在運輸過程中容易發生擠壓等變化,易發生爆炸。
2013年春節前后,安監部門將聯合公安、工商、質檢、城管等部門對非法煙花爆竹進行嚴查 。另外,出于安全考慮,“擦炮”、“鉆天猴”、“二踢腳”等危險系數高的煙花爆竹被禁止生產和銷售。
□隱患防范
占道銷售隱患多經營者也得培訓
芝罘區安監局監察大隊一中隊衣永亮中隊長表示,隨著公安、安監等部門對煙花爆竹“打非”行動越來越嚴,非法運輸以及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正在減少,但一些存在安全隱患的行為仍然存在。
衣永亮介紹,煙花爆竹在銷售過程中,對于銷售點面積的大小 、銷售時煙花爆竹如何擺放都有嚴格的標準 ,在歷年的煙花爆竹“打非”的行動中,遇到最多的情況就是占道經營。衣永亮還記得以前曾遇到過的一起爆炸案例,一處銷售點將煙花爆竹擺放在道路上進行銷售,后來可能是路人經過該銷售點時隨意扔了個煙頭,造成擺放在路上的煙花爆竹爆炸,所幸煙花爆竹不多,沒有引發火災。
衣永亮表示2013年芝罘區安監局已經完成了對合法煙花爆竹經營網點人員的培訓,將安全隱患降至最低。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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