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0日)上午,在山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二次會議上,《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提請審議。其間,
取消生育間隔是這次《條例》修改的重點內容。
據悉,拉開生育間隔是在特定歷史條件下,為完成人口計劃而采取的應急措施。隨著社會的進步和人口計生形勢的變化,生育間隔成為當前人口計生工作中亟需解決的一個突出問題。有鑒于此,《修正草案》擬刪除原《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即“申請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女方為初育的須年滿二十五周歲,女方為再育的須年滿三十周歲?!?br>
山東省人口計生委主任李敏在講話中說,山東當前已經具備取消生育間隔的人口條件。若從2013年7月1日開始取消生育間隔,按照目前7‰的死亡率,未考慮人口機械增長,2015年末總人口為9852萬人,有望實現《山東省人口發展“十二五”規劃》提出的人口目標9880萬人。
李敏介紹,生育間隔取消后,因間隔不足而造成的違法生育率會大幅降低,社會撫養費征收數額會相應減少,有助于減輕群眾負擔,減輕基層計生工作壓力,有利于維護社會和諧和穩定。
記者注意到,除取消生育間隔外,《修正草案》針對原《條例》還進行了五處修改,大部分是強化便民服務,例如將原第十四條第二款修改為:“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由流動人口戶籍所在地和現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負責,以現居住地人民政府為主,戶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予以配合?!比ツ昴甑祝瑖胰丝谟嬌l布了《關于方便群眾辦證的通知》之后,濟南、青島等地便相繼出臺了規定,異地工作和流動人口可在居住地辦理生育登記。而此次修正,有望讓這一便民舉措擴展至全省范圍。(于瀟瀟)(完)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