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網9月11日消息 自2013年9月12日零時起,
青島市車用天然氣零售價格由每立方米4.28元調整為4.75元,每立方上漲0.47元。據此,青島市物價局宣布,自2013年9月21日零時起,在市南、市北、李滄、黃島、嶗山、城陽區營運的客運
出租車,每客次加收 1元
燃油附加費。根據規定,居民用管道天然氣價格本次暫不作調整。
出租車21日零時起加收1元燃油附加費 今年7月19日,山東省物價局下發調整天然氣價格的通知,明確了全省天然氣價格調整政策及省內各城市天然氣門站價格,并確定價格調整時間為2013年7月10日。據測算,青島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每立方米購進成本平均提高了0.50元、車用天然氣每立方米購進成本平均提高了0.47元。這是自2011年10月份之后,近兩年來的首次調價。根據國家、省規定的調價原則,市物價局確定青島市本次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調整只考慮此次天然氣購進成本增加因素、不考慮以前積累的價格矛盾。
考慮到青島市多數客運出租車已使用雙燃料,本次車用天然氣價格調整,對客運出租車有一定影響,決定自2013年9月21日零時起,在市南、市北、李滄、黃島、嶗山、城陽區營運的客運出租車,每客次加收 1元燃油附加費。即墨、膠州、平度、萊西四市按照各自制定的聯動辦法執行。
出租車補貼繼續 每車每月1200元 針對客運出租車加收燃油附加費的執行時間,市物價局副局長秦青松介紹,本次加收燃油附加費的執行時間比車用天然氣價格調整時間延后9天,主要是提前預留出一段時間,保證交通主管部門印制和發放燃油附加費交費提示、燃油附加費專用發票,并由客運出租企業發放到每位客運出租車駕駛員手中。
此外對于客運出租車發放臨時補貼的問題。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省物價局有關成品油、天然氣價格改革配套政策規定,為緩解油氣價上漲對青島市客運出租車造成的成本增支影響,市財政繼續每車每月補貼1200元。
車用天然氣價格調整后,對青島市公交企業帶來的成本增支因素,繼續由財政予以補貼。
燃氣出租車運營成本變化不大 青島市出租汽車有限公司的駕駛員王師傅介紹,這次每立方米車用天然氣上漲了0.47元,按照一個白班大約跑250公里,每百公里耗氣量9立方米算,每個班要多花費13.06元,一個月按照30天計算,一輛出租車早晚兩班要多花費783.6元。而目前加收燃油附加費后,如果一天可以接20—30個活,那么一個月下來基本可以抵消多耗的燃氣費用。
文/
宮昌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