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不能隨意取消 記者了解到,之所以要提前公布
2015年特長生招生方案,是源于去年青島市教育局的規劃:規定從
2014年秋季入學的初一新生和高一新生開始,擬新增加項目,必須提報專項論證報告,經批準后提前一年向社會發布。
“從2014年秋季入學的初一新生和高一新生開始,擬新增加項目,必須提報專項論證報告,包括項目介紹、生源狀況、校內外項目資源、培養
計劃等,經批準后提前一年向社會發布。”市教育局體衛藝處處長李彥表示,為保持特長生招生工作的連續性,已經確定招生的特長生專業要相對固定 ,不得隨意取消,確需停止招收的專業,需提前一年提交取消申請,說明取消理由,及時向社會公布。
未經公示一律不錄取 按照要求,市內三區各初中、高中學校招收特長生、特長班均要通過市教育局網絡報名系統進行。初中學校之間特長生、特長班均不可兼報。普通高中特長生藝術班可以兼報。專業測試由各招生學校負責。
測試結束后,招生學校要在學校網站和公告欄中及時向學生及家長全面公示擬錄取學生的測試成績和名次(含相關成績、名次、獲獎證明、標志性成果等,公示期為兩天)。未經校內公示的學生,一律不予錄取。
初中學校特長生經專業測試取得資格后,名單一式兩份,由招生學校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即可確定為該校普通班特長生或特長班學生,被錄取學生不再參加其他形式的錄取。普通高中學校特長生經專業測試獲得資格后,還要參加相應高中學校網上報名及現場確認,并參加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達到報考學校特長生錄取線者方可錄取。普通高中特長生資格最終只對第一志愿高中學校有效。
特長生錄取嚴格按照招生學校招生簡章公布的專業項目、招生計劃進行,不得進行自行調整。對在特長生資格認定 、測試、錄取等環節中缺乏誠信和違規違紀的學校,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進行調查和核實后,按規定對有關人員嚴肅處理。凡通過弄虛作假等欺騙手段報考或錄取的學生,一經發現,取消錄取資格,并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記者 單俊楠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