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安市公安局8月8日通報稱,西安警方7日對發(fā)生在蓮湖分局北院門派出所的洛陽交警被留置事件做出處理決定:對負有直接責任的蓮湖分局北院門派出所副所長呂勇和三級警長白晉襄給予行政撤職處分,北院門派出所所長海鷹給予行政記過處分、教導員孫策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近日,網(wǎng)絡熱傳一則帖文,引起社會輿論的廣泛關注。該文主要內(nèi)容為“洛陽警察在西安抓賊,反被西安警察扣留20小時”。 中新
(來源:半島網(wǎng)-半島都市報) [編輯: 孫瑤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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