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新華社上海11月29日電 劉小姐通過手機在APP平臺訂購美睫服務導致眼角膜受損,其后她將O2O服務平臺的軟件公司和美甲師告上法庭。近日,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就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APP免責聲明無效,需承擔三成補充責任。
據悉,2014年10月21日,劉小姐通過手機上的某APP應用軟件預訂了美睫服務,并支付了248元的服務費。次日19時,美甲師按約上門服務。當美甲師完成服務后,劉小姐當即表示雙眼不適,眼瞼紅腫疼痛,但美甲師表示這類情況是普遍存在的,待膠水變干后即可好轉。然而,劉小姐的情況卻逐漸加重。幾天內多次到醫院就診,被診斷為雙眼結膜充血、角膜上皮點狀脫落。
協商未果,劉小姐將該軟件公司和美甲師告上法庭,索賠7萬余元。法院審理認定,該軟件公司的免責條款屬于格式條款,其因免除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風險而無效,并判決美甲師賠償郭女士各項費用合計2萬余元。根據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該公司需在上述賠償款的30%范圍內承擔補充責任。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孫瑤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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