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青島市綜治辦出臺《關于加強社會治安問題有獎舉報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拓寬群眾參與平安青島建設的渠道,激勵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舉報違法犯罪線索和社會治安問題隱患,打造出一批群眾舉報品牌。根據《意見》要求,各區、市將設立社會治安問題群眾舉報獎勵專項經費,對符合條件的舉報人實施獎勵。獎勵以物質獎勵為主,獎金將根據具體獎勵標準,通過發放現金、微信紅包、手機話費充值、電子賬戶等形式兌現。
群眾舉報 綜治辦受理
根據《意見》要求,群眾舉報社會治安問題由各區市綜治辦負責受理,也可以由區市綜治辦指導街道鎮綜治辦受理。各區市綜治辦要根據各自實際開辟有獎舉報信息渠道,制定具體的舉報獎勵措施和獎勵標準,并健全完善社會治安問題有獎舉報受理、登記、處理、協調、督辦、答復、統計、存檔和報告等制度。
“對群眾舉報刑事犯罪問題的,及時通報當地公安機關并辦理移交,對群眾舉報的其他社會治安問題,區市綜治辦可以根據屬地管理原則,轉有關街道鎮綜治辦辦理,并跟蹤辦理結果?!笔芯C治辦負責人介紹,屬地管理不明的,由區市綜治辦直接辦理,區市綜治辦要加強與當地公安機關的溝通對接,實現舉報信息共享,對群眾向公安機關舉報的有關社會治安問題隱患,符合受理條件的,及時登記辦理。
實行“一案一獎”原則
根據《意見》,有獎舉報事項主要包括社會治安問題隱患、違法犯罪活動或案件線索兩大類。群眾提供違法犯罪線索或舉報社會治安問題隱患,在偵破刑事治安案件、抓捕違法犯罪嫌疑人或整治突出治安問題、消除公共安全風險、加強社會治安防范等工作中發揮作用的,將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獎勵。
按照“一案一獎”原則,各區市要設立社會治安問題群眾舉報獎勵專項經費,對符合條件的舉報人實施物質獎勵。對有突出貢獻的舉報人,在給予物質獎勵的同時,可以通過頒發證書、通報表揚等形式給予精神獎勵。
舉報事項辦理完畢后,經查證審核符合獎勵條件的,要及時通知舉報人,根據各自的具體獎勵標準,按照財務管理有關規定,通過發放現金、微信紅包、手機話費充值、電子賬戶等形式兌現獎金。經查證審核不符合獎勵條件的,應及時向舉報人反饋,說明理由。
打造群眾舉報品牌
市綜治辦在《意見》中指出,要發揮人民群眾在平安青島建設、基層社會治理中的主體作用,通過加強和規范社會治安問題有獎舉報工作,進一步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參與維護社會治安的積極性、主動性,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問題,確保違法犯罪得到有效控制,公共安全隱患得到及時消除,治安混亂地區和問題得到徹底整治,努力為我市改革發展創造更加穩定的社會環境。
各區市要在本轄區內公布舉報方式、受理地點,并通過多種途徑和形式廣泛宣傳舉報獎勵辦法,使有獎舉報工作家喻戶曉。在有獎舉報工作中發揮各自優勢,抓亮點、抓創新,精心培育一批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國有一定影響力的先進典型,力爭打造出一批群眾舉報品牌。
記者 孫啟孟 通訊員 張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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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獎舉報的社會治安問題隱患包括:
1、有可能引發重大群體性事件或“民轉刑”案件的社會矛盾糾紛;
2、有肇事肇禍、實施暴恐犯罪或制造個人極端事件跡象苗頭的重點人員;
3、城鄉接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娛樂場所、學校周邊、建筑工地、車站碼頭等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治安隱患;
4、重點要害部位和居民小區的治安防范漏洞;
5、寄遞物流、危爆物品、地下管網等重點行業領域的公共安全風險隱患。
■有獎舉報的違法犯罪活動或案件線索包括:
1、正在發生或已經發生但政法綜治部門尚未掌握的違法犯罪行為;
2、政法綜治部門雖已掌握違法犯罪事實,但尚未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的;
3、為破獲治安、刑事案件提供線索或其他重要人證、物證等信息的;
4、其他應當獎勵的舉報。
■不屬于有獎舉報獎勵范圍的情形:
1、所舉報的社會治安問題隱患政法綜治部門已經事先掌握的;
2、公務人員(包括特勤、協警、治安聯防隊員)在職權范圍內掌握社會治安問題隱患、違法犯罪線索或抓獲現行違法犯罪嫌疑人的;
3、違法犯罪受害人及受害人近親屬提供和指認的;
4、違法犯罪嫌疑人、在押人員檢舉揭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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