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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員陳某某在接受酒精檢測。 (圖片均由交警提供)
這輛路虎是一輛走私車。
谷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09mg/100ml。
半島記者 尹彥鑫
通訊員 欒心龍
12月27日,青島市公安交警部門實名曝光了今年第43批20名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駕駛?cè)?這也是交警部門2016年曝光的最后一批酒司機。記者從市交警部門了解到,截至12月27日全市公安交警部門共查獲酒后駕駛12187人,醉酒駕駛1546人,合計13733名“酒司機”,自2011年5月1日醉駕入刑以來青島共查獲醉酒駕駛2161人。
案例一:
省下公司發(fā)的代駕費
自己開車被查 12月24日晚,市北交警大隊開展夜查行動。22點30分許,正在同安路設(shè)崗夜查的遼源路交警中隊民警發(fā)現(xiàn)50米外處有一輛車號為魯BF216R的白色大眾牌車輛突然停車,駕駛員下車掉頭就跑,民警發(fā)現(xiàn)后立即追過去,但由于距離較遠,駕駛員不知去向。
民警發(fā)現(xiàn)這輛大眾車的副駕駛室里還有一個人,但該車已經(jīng)被駕駛員從內(nèi)鎖住,造成副駕駛的乘客無法打開車門,民警怕其在車里待的時間過長會有生命危險,就聯(lián)系該車輛所在單位的領(lǐng)導(dǎo)。1小時后,該車駕駛員的公司老板到了,民警詢問得知,原來公司年底舉行年會,大家都喝過酒后老板已經(jīng)給每人發(fā)了回家代駕的錢,不讓他們酒后駕車,但這名駕駛員心存僥幸,酒后開車上路,結(jié)果在回家路上被交警查獲。
民警對其進行酒精測試為22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駕駛員陳某某將面臨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案例二:
無證、酒后駕駛
走私套牌車瘋狂闖崗 12月25日21時40分左右,一輛車號為魯BK937H的黑色路虎車,沿寶興路西向東行駛,交警示意其停車檢查,該車駕駛員加油門闖關(guān),恰遇路口紅燈,前方兩輛轎車路口停車等待,無法逃脫而被交警攔住。但該駕駛員不但鎖門拒不下車,而且企圖掛倒擋向后倒車逃走,在倒車過程中還差點撞倒執(zhí)勤交警,隨后被駛來的車輛堵在路中。駕駛員又打轉(zhuǎn)向妄圖駛上人行道,由于路邊全是花壇沒有路,無法駛上人行道。
即使這樣,這名駕駛員仍舊在不停地轟著油門試圖逃離現(xiàn)場。為防止該車瘋狂逃跑而造成不可測的危險,執(zhí)勤交警使用警用車輛及路邊垃圾桶把該車圍住。后來,臺東派出所的110警車也趕到現(xiàn)場支援。眼看沒有逃跑的機會了,駕駛員鞠某打開車門從車內(nèi)下來,但不能提供任何有效證件,交警將駕駛員和車輛帶到臺東派出所進行進一步調(diào)查。經(jīng)酒精儀測試,鞠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35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而在進一步調(diào)查中發(fā)現(xiàn),鞠某竟然沒有駕駛證,只是在幾個月前通過了科目一考試,屬于無證駕駛。
而且民警還在車輛后備廂內(nèi)發(fā)現(xiàn)一副車輛號牌,經(jīng)查實這輛車懸掛的號牌和后備廂的號牌竟然都不是該車的,這輛路虎越野車是一輛走私車,從未取得過合法的牌照和證件。鞠某最終因涉嫌無證駕駛將被處以15日以下拘留,挪用其他車輛號牌將被處以罰款2000元,酒后駕駛被處以罰款1000元并處拘留的處罰。
案例三:
平安夜狂歡醉駕被逮
向民警做檢討求放過 12月24日晚,交警膠州灣大隊三中隊民警在黃島收費站設(shè)崗夜查。22時許,執(zhí)勤民警在對車牌號為魯Q1CA89的小型轎車進行例行檢查時,當司機谷某搖下玻璃后,一股濃濃的酒氣撲面而來。
在民警對其進行告知后,谷某最終接受檢測,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09mg/100ml,達到了醉駕標準。谷某看到測試結(jié)果竟然達到醉酒駕駛,知道躲不過了,開始向民警求情:“今天是平安夜,過節(jié)嘛,和朋友一人喝了半斤白酒,沒想到能在回去的路上被查到,確實抱著僥幸心理,喝酒了就是喝酒了,錯在我,能不能通融通融……”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第2款,谷某將以涉嫌危險駕駛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五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來源:半島網(wǎng)-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