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協原副主席李毓毅,獲刑11年
2024-08-19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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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消息,8月19日上午,湖北省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中國足球協會原副主席李毓毅受賄一案,對被告人李毓毅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對其受賄所得財物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庭審現場 圖源:荊州中院
公開資料顯示,李毓毅出生于1954年10月,浙江上虞人,早年在上海工作,曾任上海市總工會副主席,金山區區長、區委書記,上海市體育局黨委書記、局長等職,2015年12月至2019年5月任中國足協副主席。2018年2月,他接替馬成全任中超公司董事長。
2023年4月28日,李毓毅、馬成全同日官宣被查。今年3月29日,李毓毅受賄一案一審開庭。
荊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4年至2021年,被告人李毓毅先后利用擔任上海市金山區委副書記、區長、中國足球協會副主席、中超聯賽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者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足球俱樂部聯賽保級、承攬工程項目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錢款共計折合人民幣1200萬余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李毓毅的刑事責任。
來源:長安街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