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時評丨公示“曾用名”彰顯公信力
半島全媒體首席評論員 高書華
9月22日,“曾用名”這個冷門詞上了熱搜。起因是江蘇宜興官方發布了一則15名干部的任前公示,其中6人被標注“曾用名”,引起廣泛關注與討論,有人質疑背后是否存在冒名頂替或更改年齡等問題。宜興市委組織部9月21日回應,這么標注是為了讓公眾更了解這些干部的情況,保證公開公正公平。
一則公示中“曾用名”集中出現確實罕見。名字是一個人最顯著的身份標識,它關聯著身份證、銀行卡、社保卡、駕駛證等一系列個人證件,改名不但要記入檔案,還意味著同時變更以上所有證件信息,極為麻煩。此外,近年來爆出一些冒用他人身份上大學、就業等黑幕,也讓改名變得相對敏感。
不過,從當地回應來看,之所以部分干部有“曾用名”,大多數是該干部曾經有小名,與后來戶籍上的正式大名不一樣。考核時,組織部門會進行標注,“不存在例如受過處分或者刑事處罰的干部被違規使用或再使用的情況。”如此,正反映了當地組織工作的嚴謹,可以有針對性地防止一些領導干部因各種原因受處分后,改個名字來逃避監督的情況。
而且,上級部門并未要求“曾用名”必須標注在干部公示信息中,宜興此舉屬于“主動公布”。向前追溯到2022年底,還有8則干部任前公示中,超過10人被標注“曾用名”,其中1人有兩個“曾用名”。
這意味著,當地政府在提高公職人員信息公開透明度上更進一步,也是推進權力陽光運行的重要一步,值得肯定。從這個意義上講,公示干部“曾用名”上熱搜,并不是一件壞事。
首先是引起了網友的合理懷疑,這正符合公示的意義,請公眾進行監督。其次,當地對于外界關注的回應及時坦蕩,解釋詳細。并且表態,如有人對擬提拔任用的干部信息及其他情況存疑,可向相關部門反映,體現了歡迎公眾監督的態度。
至于部分人擔心的過度關注干部曾用名可能導致對個人隱私的侵犯,甚至可能引發無端猜測與非議,則完全沒有必要。曾用名是干部的過去,是加強其個人履歷透明度和方便公眾監督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必須要經得起審視。這就要求組織部門更加嚴格把關干部“三齡兩歷一身份”等信息,讓每一次公示都準確無誤,持續提高政府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