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戀“女”友為何總是要錢卻不愿見面?當心詐騙!
數字化時代,網絡交友逐漸成為人們尋求情感共鳴的一種方式,然而,虛擬世界也暗藏危機,以“情感”為誘餌的網絡交友詐騙案件頻發,嚴重侵害了群眾的財產安全。近日,上海鐵路運輸法院(以下簡稱“上鐵法院”)就辦理了這樣一起網絡交友詐騙案。
案情回顧
2025年1月至2月期間,被告人覃某某利用變聲器、網絡P圖等手段冒充女性身份,在網絡交友聊天平臺發布交友信息,與被害人馮某某確定網戀關系。網戀期間,覃某某以談戀愛需要表真心、相約線下見面等理由多次向被害人索要轉賬、紅包、禮物等,總價值約人民幣五萬元。
同年2月5日,覃某某與被害人相約見面。被害人如期到達后,覃某某又以各種理由向其索要錢款,卻遲遲沒有現身,被害人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隨后報警。同年3月26日,覃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到案后其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法院裁判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覃某某利用信息網絡,通過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詐騙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構成詐騙罪。綜合考慮覃某某具有坦白、認罪認罰等量刑情節,最終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覃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并處罰金。
法官說法
李艷杰
上鐵法院刑事審判庭三級法官
一、線上“戀人”不見面,拉你轉賬是詐騙
網絡交友詐騙是一種較為常見的詐騙方式,騙子往往會利用人們的情感需求和信任心理行騙,讓被害人防不勝防。詐騙分子通過網絡交友平臺尋找單身人士作為目標,偽造人設后通過聊天與被害人建立感情聯系,然后以各種理由向其索要錢款。但在被害人提出見面等要求時,詐騙分子會以各種理由推脫或直接失聯。本案中,被告人冒充女性身份,以各種理由騙取被害人錢款,且多次推脫線下見面。最終,法院以詐騙罪對被告人定罪量刑。
二、警惕交友騙局,守護財產安全
網絡世界虛實難辨,防人之心不可無。不法分子會通過虛擬身份打造完美人設, 以戀愛為名行詐騙之實。法官在此也提醒大家:網絡交友需謹慎!增強防騙意識,保持良好的社交心態,確保交往對象信息真實可靠,面對涉及金錢的請求,務必保持冷靜,仔細甄別。若不慎遭遇騙局,應及時尋求警方幫助,同時注意保留聊天記錄、交易記錄、聯系方式等證據,盡可能減少損失。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