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好聲音 | 陳尚委員:落實《濕地保護法》 引導濕地生態產業持續發展
半島全媒體記者 劉笑笑 王麗平
濕地的保護作用不言而喻,能保護生物多樣性、調節氣候等,濕地保護也成為國際生物多樣性保護的四大領域之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將于2022年6月1日生效實施,這是我國首部濕地保護方面的專門法律。自然資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研究員陳尚委員對濕地保護領域一直非常關注,他說這部法律對實施完善我國濕地保護法規和政策制度體系具有重要意義。
但這部法律出臺后,可能不能完全適用青島現有的陸海復合濕地的狀況。青島現有濕地保護條例需要根據《濕地保護法》要求相應修改。
陳尚建議青島市制定落實《濕地保護法》的配套制度。首先,建議修訂制定《青島市濕地保護和持續利用條例》。市濕地主管部門把該條例修訂工作納入工作計劃,向市司法局、市人大申請納入立法計劃。擇優委托有關技術單位開展立法論證、濕地管理業務框架設計、條例文本起草等技術工作。建議把濕地的持續利用和生態保護并重,實現濕地生態健康和經濟價值實現協同促進的雙贏目標。
“其次,修訂制定《青島市級重要濕地名錄》。《濕地保護法》的主要使用對象是《重要濕地名錄》。”陳尚說要針對青島的河、湖、庫、塘等淡水濕地、以及濱海鹽沼濕地、海岸灘涂濕地等,考慮生態完整性、生態原真性、對鳥類的重要性、對居民的生態福利重要性等指標進行重要性排序,分別列出青島市《生態重要濕地》《生活重要濕地》兩類名錄,實行分類分級差別化管理。
最后,陳尚談到要在上述基礎上,開展濕地生態產品交易試點。探索濕地碳匯交易、濕地休閑娛樂服務市場化等價值實現途徑,開發居民購買碳匯的微信小程序,構建激勵城市居民志愿購買濕地碳匯的長效機制。“推薦濕地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案例,從而引導濕地生態產業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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