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墳燒紙引發火災燒毀3000余棵果樹 平陰一男子犯失火罪獲刑
2020-04-09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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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墳燒紙,不慎引燃雜草植被進而引發火災,造成周邊3289棵果樹燒毀。平陰縣的侯某某因此獲刑。
2019年4月5日11時許,被告人侯某某在平陰縣東阿鎮某村被害人侯某甲承包的果園中上墳燒紙時,不慎引燃周邊雜草植被進而引發火災,導致該村南面一處林地大面積過火。經勘查計算,林地過火面積約43485.9平方米,燒毀核桃樹547棵、蘋果樹541棵、山楂樹529棵、杏樹1587棵、桃樹85棵,總價值77944元。
案發后,侯某某主動投案自首,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并賠償侯某甲經濟損失1萬元。
平陰縣人民法院認為,侯某某過失導致林地大面積過火,給他人財產造成重大損失,其行為已構成失火罪。鑒于侯某某具有自首情節,積極賠償被害人部分損失,且簽字具結認罪認罰,對其可依法從輕處罰。平陰縣人民法院依法判決侯某某犯失火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
來源:濟南日報